时间的沙漏

 PomB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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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酷博客

本模版系 歪酷博客YuMi,猫粟米 授权使用


PomBom @ 2008-08-05 22:27

  早早就听说有个叫周mujun的学姐了。大一上学期,和05yixi学姐聊天,谈到自己对学问有一点兴趣,yixi对我笑道:那你一定要认识认识周mujun,她现在人在香港,下学期回来。当时记在心里。到了下学期,我在Debate版潜水,看见她邀人小聚,好歹按下了跑过去见她的念头。那时候还是小朋友,脸皮薄胆子小,换了现在,就大不一样了。

  见到mujun本人,是在07系际辩论赛训练的时候。我跑到文科楼十楼,发现有个穿着大红格子裙的女生坐在桌子的一头说个不停,周围的人都凝神在听,挂着一副“您说得真好哇”的表情,我几乎立刻得出了结论:这位肯定是yixi 说的那个周mujun学姐。那天mujun兴致很高,除开讲辩论之外,还向大家推荐巴比的《社会研究方法》,说是读了之后能懂辩论(iloveje在场旁听,之后他跑去买了一本,放在书架上吃灰尘……),最后说到GRE上面,mujun开始发牢骚,一面跺脚一面用拳头捶桌子。我和iloveje相视一笑:这么的孩子气的举动,可不像debate上那个议论风发、言辞警醒的mujun

  这以后,我和mujun就越来越熟了。一般而言,我们在大学里面,都会想好好读点书,参加点校园活动,也通常会遇到点挫折,受到点打击,让你想拿脑袋砰砰撞墙。那么,如果有一个人,在你想读点书的时候告诉你哪些书值得一读,愿意占用自己很多时间来支持你参加校园活动(比方说,辩论),而且乐意掏腰包请你吃午饭然后安安静静听你倒上半个小时苦水,你跟这个人的关系一定不会疏远。对于我来说,mujun  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对她的称呼,也随时间推移,由怯生生的周mujun  学姐,周学姐,mujun学姐,变成了沐姐。只是,好不容易能大大方方管她叫沐姐了,她却要去美国念PhD 了,一走就是五年。有些事情,还真就这么无奈。

  已经有好几个帖子写mujun了,昨天还有人满怀伤感地跟我说,mujun快要走了。离别总是令人伤感的,但在这个据说已经越来越小的地球,有了越来越发达的网络,我们大可以乐观一点,想开一点,不过一个太平洋,不足以隔断彼此的音讯。五年的时间的确很长,可是,我相信,和mujun  再次坐到一家咖啡馆里吃吃东西聊聊天的那一天,也不会很久。需要的,只是一点耐心罢了。

  mujun在大洋彼岸向着自己的理想不断靠近,生活自由、快乐。




 
PomBom @ 2008-08-03 23:27

   什么是文青?文青意指一切思考基点被文本叙事、被自己的空想和幻觉、被审美喜悦和道德温情扭曲、架空、置换了真实的身体感受性、历史感/现实感以及思维逻辑性的人,他们被眼花缭乱的能指符号诱引、欺骗,整天飘在云里雾里梦里,没有常识,不能或者不愿睁开自己的眼睛观察既往的正在发生的事实。此种人集中聚集在文学、哲学、宗教爱好者/从业者里,因为在这些领域,虚构、编造便是主业和职责所在。在电视媒体时代,文青们会喜好电视剧、明星娱乐更甚于新闻、纪录片、社会调查。文青的思维方式、情感方式乃至生活方式自觉不自觉地模仿文艺、虚构,缘于文艺/虚构更美丽、更温情、更富有诗意,不像现实一般粗糙、坚硬和无情。文青不是从生活中提炼观点以再观察再思考生活、文艺,而是从文艺中提炼观点以再观察再思考生活、文艺,结果,生活被扭曲,文艺则变得更富魅惑。沉溺于文艺/虚构,中了文艺/虚构的迷药,投靠情绪,执念于审美愉悦道德温情大于高于强于真实的生存/事实,颠倒真善美递进的价值序列。他们只观赏最偏激从而也最令人心潮澎湃的虚构文本,而后就开始臆想式杜撰漂亮迷人的言辞、发出高尚感人的道德吁请,却从不肯俯身研究周围的事例、了解社会统计的具体结果,他们憎恨真实的历史与现实,因为历史与现实常常僵硬、冷酷、残忍、肮脏,不符合美学理想、道德幻景与情感冲动。文青不是学科的概念,也不是年龄的概念,而是精神类型学的概念……
                                                                                                           ——豆瓣网友vi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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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见过的有关“文青”最有力、也最醒豁的文字。放在这里,时时提醒自己,不要变成这副讨厌的样子。



 
PomBom @ 2008-07-22 14:49

  过去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呢?我翻看杂书的时候,常常在想这个问题。可我想象不出。这种事情,终归是要过来人才清楚,对于我来说,这些事情是很隔膜的。纵然书中有老长的文字说明,配了大幅的图片,我总觉得,那是别人的生活,于自己毫不相干。

  但这些天和妈妈聊天,听她讲了一些旧事,竟让我觉得过去的生活突然近了很多,起了一点身世之感。

  外公的出身不好——这个我是早知道了的——他是地主家庭的大少爷。我不知道的是,他出身是那么的不好,或者说,那么的好。民国的时候,外公家庭是大地主,占了两千多亩土地,在现在的解放路有三家首饰铺子。外公是长房,自然多受了很多优待,然而因为外公的母亲并没有过门,也就是明媒正娶,又不免有闲话的困扰。但到底是很好过的。据妈妈讲,外公一周的零花钱,是两块光洋。而那个时候,两块光洋,足够平民三口之家一月的生活。

  所以,我才明白,为什么外公那么有生活情趣。小时候,每年春天他都为我糊风筝,买来纸,自己调浆糊削竹篾,扎好的风筝飞得特别高,玩伴看到都羡慕得要命。他带我钓鱼。清晨天蒙蒙亮就出发,他背着双手走在前面,慢慢踱步子,我扛着鱼竿、拎着水桶,跟在后面。钓到太阳出来之后,就回家。我看到外公的人参酒,想到读的小说里面讲人参有多么神奇的功效,吵着要吃酒中的人参。外公就把人参捞出来,用搪瓷杯子煮,笑呵呵地看我往杯子里面加盐和花椒——虽然加了这些,还是很难吃。

  这些只是我知道的罢了。我不知道的,还有许多。外公在教会学校读的书。到文革中,妈妈上了高中,外公还能辅导她的英语和数学。此时,去他少年读书时光,已近二十年。妈妈形容,外公拿来她的英语课本,即能读出声来。外公会拉胡琴,会吹口琴,会拉小提琴,会画画(公社演《武松打虎》,虎皮是外公画的),还备有成套的工具,供他修半导体,用白铁皮做炉子,或是钉鞋掌。过年节,外公一个人擀饺子皮,要五个人才包得过来。

  外公的心灵手巧,大抵如是。妈妈告诉我,这些是从小的家教。我信。因为,出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妈妈,带上我的两个舅舅,“加起来,也比不上外公的十分之一”。(妈妈的原话)

  再接着说外公的家庭罢。日军占领宜昌之后,全家逃难到四川。但是,地主能逃,佃户却逃不掉的,只能老实留下种地。于是,家里的管家每年从四川回宜昌一趟,向佃户收租钱。管家穿身夹袄,收上来的银元,在夹层中密密缝一层,仔细带回四川。

  那么,管家不会卷款逃走么?

  不会。管家先用,用好了,剩下的,才给老爷太太。

  我恍然大悟。难怪管家这么死心塌地,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每年回老家收租。

  管家全家人都在家里面干活。他老婆姓胡。一九七〇年代的时候,还在,妈妈管她叫胡阿姨。两个细节,给我很深的印象。其一,胡阿姨不管天冷天热,右边膀子总是光着,为了方便干活。其二,胡阿姨有一手茶饭绝活。——要服侍地主老爷太太,没有一手好茶饭,简直不可想象。据说,她最拿手的,是风干肉。

  日寇投降后,全家由四川搬回宜昌。然而原来四进的大房子没了,给日本人在撤退的时候拉倒了。极粗的楠木房柱,也禁不住军用卡车的一拉。

  好在土地还在,佃户还在,重起炉灶,不是什么难事。

  问题是,如果这些都没了呢?

  再往后的一段历史,我再熟悉不过了,可这次听起来也格外陌生。国民政府兵败如山倒,逃到了台湾,中共上台,土地改革,农民翻身做主人。

  于是一个大家族迅速垮台了。家里面有一个人被枪毙了,是我的一位舅公,因为他是警备团团长,据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外公的四个丫鬟得了解放,分头还乡,据说有一个现在还在。不知道她会否想念她服侍过的少爷。

  那个时候的外公,在国民党军队中服役。军队起义,被中共收编,旋即被派往朝鲜战场。就是在战场上,外公被美国人的毒气熏了肺,落下一生的病根。在他去世前,我眼看着他气喘得厉害,却无可如何,外婆和妈妈坐在一旁,满眼都是泪。

  地主家庭的阴影一直在。外公不必说,好事从来与他无份。而妈妈呢?她从小最讨厌填家庭出身表,最怕入党入团评先进一类事情,就因为自己出身不好。

  我在笑,要在过去,你就是地主家的大小姐。

  可不是。你爸爸原来跟我回老家,我的几个姑妈,见我就说,大姑爷回来了。到每一家都让你爸爸吃一碗鸡蛋茶,最后把他撑得没办法,只能悄悄跟我讲让她们不要再这么做了。

  我有些神驰。要在过去,我不也是地主家的少爷了么?不对,要在过去,外公大概根本就不会和外婆结婚,也就没有妈妈,更不会有我……

  说到底,外公他们所经历的,只是大时代下的小悲剧罢了。不知有多少家庭,和我们的家庭一样,不情不愿却又无可奈何被时代的洪流裹挟着,晕头转向,不知所从。中共真是了不起,他们改变了多少年来中国人所习惯的生活方式。这种改变是这么彻底,以至于才隔了一代人,五十年,前人的生活在我听起来,就这么的新鲜。我爱听故事,这真的是故事——过去的事情。




 
PomBom @ 2008-07-20 14:12

  Those who write as they speak,even though speak well,write badly.——De Comte Buffon

  我手写我口者,口虽善言,手则不佳。——布封

  布封是法国文人,博物学家。在董桥的《语文小品录》中看见了这句话,很得我心。说话到底和写文章不同。写文章是要锻字炼句的,说话既没这个工夫,也不必要。董桥的散文中满是此类quotable sentences,是枕边厕上消闲的好读物。

  
                                                                                          




 
PomBom @ 2008-07-20 00:59

  莫过于眼看着曾经对之充满信心的人渐渐变得颓唐,一点点剥落了旧时的神采,一如看一只有鲜艳羽毛的鸟,颜色无可奈何地黯淡下去。



 
PomBom @ 2008-07-19 13:54

  Plutarch was a wiseman, not only for his own age,but for any age, yet he believed in superstitions that a modern bus-conducter would laugh at.——Robert Lynd

  普鲁塔克不仅于他身处的时代,于任何时代,都是一位智者,然而,如今连一位巴士售票员都会嗤笑的迷信,他却深信不疑。
                                                                                     ——罗伯特·林德
  刚刚从重庆返家,空闲时间大把大把,每天饱食终日,无聊得紧,只有读书消遣,正应了鲁迅那句诗:无聊才读书。翻看了不少英文书,试着来做做翻译罢。
  
  这一句摘自葛传椝先生所著《英语写作》(The Writing of English)中第208节“superstitions”。葛先生列举了英语写作的若干迷信(或许也可称之为陈规?),然后举出例句反驳。这里摘译的句子,就是例句之一 ,用来驳斥句子结尾不可有介词之说(a sentence should not end in a preposition)。句子本身很有意思,一见之下,便忘不掉,所以记在这里。
  
  林德是英国散文家,周作人很喜欢他。我还记得周作人在那篇小品文《金鱼》的开头,称道过林德的essays。               




 
PomBom @ 2008-07-05 17:10

(一)
  考完了当代社会学理论和中国社会思想史,我发现我的搜狗输入法越来越有文化了。不信?试一试吧:
  jingdengsi 吉登斯
  maerkusai 马尔库塞
  habeimasi 哈贝马斯
  budie 布迪厄
  danxiangduderen 单向度的人
  feixiaotong 费孝通
  zhuxi 朱熹 
  zhengxinchengyixiushenqijiazhiguopingtianxia 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搜狗都能第一次就准确无误地拼出来,嘿嘿,我的搜狗在我选的课的熏陶下果然变得越来越有文化。期待下学期的西方政治学说史和中国文化十讲让它更有文化——这两门课的名字,都是打到一半,就全部蹦出来了。哎呀我的搜狗简直太了解我了。

(二)
    前天接受了瑞典女孩子Anna的一个interview,在光华楼15层的咖啡厅。头一次发现这个咖啡厅这么舒服,人又少环境又好,点一杯咖啡就可以坐好久。以后看书可有好去处了。
 
    Anna在做她的本科论文,关于中国社会的,要问被访谈者很多问题,对独生子女政策的看法,对婚姻的看法,对男女平等问题的看法。和她聊了将近一个小时,相当的开心。她把她的访谈对象分为两组,一组是liberal,一组是conservative,我被归在了liberal里面。我跟Anna说,小时候,真的过得很开心,没有觉得孤独,就整天和邻居家的小孩子在一块玩。可是在我进了大学之后,突然就觉得,有个哥哥或者姐姐,真是件很幸福的事情。唉,我可真想要个姐姐啊。
 
    访谈快结束的时候,沐姐过来了,没多久iloveje也过来了。于是我们四个人午饭,海阔天空地聊天,说了很多复旦的事情,Anna听得很认真,时不时补充几句。送走Anna以后,我们三个人接着聊。沐姐开始感叹起来,关于读书,关于感情。听她长吁短叹的时候,我有些走神,想到了她写下的这个句子:每天照亮你们生活的第一缕阳光只要再过十三个小时就会来到我在普罗维登斯花550块租来的小屋。我们都能混下去,都会过得幸福。

    在看到的诸多毕业文字之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这句话了。

(三)
   
    昨天玩到了MGS4,真是神作啊神作。没得说,感动,从心底里感动。一点小小的遗憾,玩的是日语版的,很多剧情看不大明白。我的日语真是荒废太久了,要好好用功了。

(四)
   
    下午和科林抱了一大堆水果,跑去旁听了海峡杯辩论训练。其实我过去的一大半原因是因为summerzhh,我当她的粉丝好长时间了,以后估计还会一直当下去,嗯。一帮小朋友挺好的,混迹在他们中间真是开心,让我几乎忘掉自己马上要大三的不快事实。

(五)
   明天去重庆,目的有三:游胜迹,品美食,观美女。



 
PomBom @ 2008-06-25 23:40

  今天在书店翻了翻《城南旧事》,不敢多看,怕心里面难受。我是个多么老奸巨猾的读者,可是读到小英子坐在家门口出神地看夕阳中的骆驼列队经过,又慢慢走远,心中还是忍不住一阵一阵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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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是要曲终人散了呀,沐姐要去美国念书了,小蔡也要去美国了,glider要去宝洁公司工作了。他们是多么有意思的人。以后好些年,恐怕都很难像现在这样,跟他们一起看球,或者吃饭聊天。再过一年,yeefeelee、barbara、yixi他们也要离开了,还有其他很多演协的学长学姐也都要走。一想到这个,我就觉得伤感极了。

  时间啊时间,你怎么就不能走得慢一点,你怎么就不能走得慢一点。


 
PomBom @ 2008-06-21 23:36

  今天和妈妈通过电话,心中突然有了一种豁然开朗之感,不是那种阁楼上面开了小天窗透进屋里一丝光的豁然开朗,而是九月高秋的中午打开门放进大好阳光的豁然开朗。阳光扑簌簌打在我的脸上,给我无限的温暖和希望。

  只是因为她这样告诉我:我支持你继续读书,读研究生读博士,将来去大学当老师,好好做学问。

  自从进入大学以来,我一直觉得很不安,迷茫、彷徨、不知何去何从。我所在的这个世界太忙太快,可我只想要过慢悠悠的生活;大家都急吼吼地找实习做兼职,可我只想要有一张安静的书桌好好读些书;大家都在谈论本科毕业后找什么工作拿多少薪水,可我只想和二三学友好好谈谈学问。

  别误会,我丝毫没有抬高做学问的价值贬低其他职业选择的意思。昨天晚上,我在志达书店买了本《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出来之后,路过兰州一拉。闻着里面饭菜的味道,我想,我就是把《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读上一百遍,我还是做不出这样的饭菜。每一种工作的存在,都有合理性,我充分尊重身边每一个人的选择。说到底,谁又比谁高尚多少?日月光华上面有人说,他平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去成都春熙路摆个小摊卖雪糕,我不觉得读书做学问就一定比摆个小摊卖雪糕高尚。

  但我真的对去公司应聘做个白领,或者是去考公务员混进国家机关这类事情提不起一点兴趣。我不觉得我会做不好,可是我就是没有兴趣去做。我想到了我学数学的经验。我从小学到初一,数学一直很好,从初二开始,数学就不行了,原因么,很简单,我读了一些一般初中生根本就不会去碰的课外书,迷上了文史,从此对数学失去兴趣。而自此,在校学习就成了一种煎熬,我很早就认识到做一件自己并不喜欢的事情有多么痛苦。我不想付出这种痛苦贯穿我整个人生的代价,来向一般意义上的成功靠拢。

  问题在于,我始终鼓不起勇气选择学术为业。我还在读大二,回家的次数就已经越来越少,待在家里的时间也越来越短。如果做出这个选择,就意味着我要继续攀爬学术象牙塔,一路硕士、博士读下去,说不定还要出国。少则五六年,多则十数年。我和妈妈相依为命,我去读书了,她怎么办呢?而且读书的开支也不小,我实在不忍心让她一个人背负这样的负担。很多亲戚朋友也在劝她,让我毕业之后找份工作,这样她的压力会少很多。

  好在妈妈终究是理解我的,我清楚得很,她承诺支持我继续念书,承受了多大的压力——物质上和精神上兼而有之。可是她还是作出了这样的承诺,让我在大二将尽的时候终于解开了一个心结,也明确了未来的方向。

  高中获得奖学金之后,我曾经写过一段自我介绍,贴在学校橱窗中:平生愿望有三,读尽天下可读之书,游遍天下可游之山水,交遍天下可交之人。现在看来,这段介绍文艺腔得可怕,矫情且造作,完全是给人家看的。我愿意许下三个不矫情不造作的愿望,十年之后,二十年之后,三十年之后,让自己看看,究竟有没有实现:

  其一,做一个踏踏实实的读书人,学好外语,多研读原典。不敢奢望像钱钟书先生那样读遍中西大经大典,惟愿能精读数本人类文明所共同拥有的文化原典,将它们内化到自己的精神气质之中。在此之外,再辅以博览。
 
 其二,
面对浩瀚无涯的知识之海,面对一代又一代前辈学人积累下来的学术成果,我常常感到渺小和自卑。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足够的智力、精力和毅力在某个学术领域做出富有创见的研究,但我会争取。如果能力不逮,我会转而翻译介绍外国学者的学术成果,雅不敢奢望,唯求尽信能达。

  其三,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几乎没有遇到精神上给我重大影响的老师,深以为憾。我很清楚一位好老师会对学生产生多么大的影响。我所愿望的,是:

  有朝一日,我站上讲台之后,每一个在座的学生都会觉得,他们和我的相遇,是生命中的一场奇迹。



 
PomBom @ 2008-06-21 12:23

 

三、王德峰,艺术哲学

  说是“艺术哲学”,其实是“美学”,讲了很多康德、黑格尔、海德格尔。我本来还预备了一本丹纳的《艺术哲学》当参考书的,没派上用场。

 

  王老师讲课的时候,背总是稍稍佝偻着,在讲台上来回踱着步子,衬衫袖子半卷,右手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支烟,趁着句子和句子的间隙吸上两口,很有些仙风道骨的味 道——只是苦了前排的同学,要抽不少二手烟。他的必杀技是“超越性存在”,发动程序是这样的:首先吸两口烟,直愣愣地盯着教室的某个地方看上几秒钟,在大家都有点走神的时候,冷不丁地来一句“这个,海德格尔的超越性存在……”我每次睡觉的时候,只要他一停下来,我马上就醒过来了,下一句准保听到“超越性存在”……

 

  王老师很爱拿古典音乐当例子,效果不错。倒数第二节课的时候,他说希望将来退休之后,能去上海音乐学院旁听,这样就可以读得懂谱子。听罢,心中突然有种感 动。期末考试的最后一篇小论文,就写了捷克作曲家雅纳切克的钢琴小品《荒草丛生的小路》。不知道王老师看到我的这个东西,会是什么反应。还记得最后一节课 的时候,他讲考试要求,说,不会太为难大家的,否则美学就不美了。后面两个女生听到这里,一个劲儿说,太可爱了太可爱了。我忍不住要偷笑,像他这样的老师 得到这样的评价,简直太恰当不过了。

 

 

四,胡中行,古典诗词导读

 

  这门课有两个老师开,一个是骆玉明,一个是胡中行。没赶上选骆子的,就选了这一门。

 

  中文系的老师,大概多少都有些名士派头,胡老师也不例外。他上课从不点名,唯一的要求是期末交一篇文章,“有自己的创见”。他从诗经开始讲,大概讲到宋词就结束了,正好应了古人“唐以后无诗宋以后无词”这句话。

 

  胡老师上课很喜欢发挥,妙的是,他的分寸感把握得特别好,收放自如。我很爱听他骂郭沫若,他讲诗经的时候骂,讲楚辞的时候也骂,讲汉乐府还是骂。骂着骂着,眼看不知要扯到什么地方去了,他突然来一句,我们再来看这首诗,这首诗好就好在……再回味他刚刚讲的内容,韵味无穷。

 

胡老师最好玩的,在于联系今天的事物来解释古代诗词,妙趣横生。他讲《诗经》《邶风·静女》这一章,说,古人解释这首诗,都太迂腐,说什么“刺卫君无道、夫 人无道”,明明这就是一首情歌,讲一个小姑娘和一个小伙子幽会嘛。呵呵。我很奇怪,大学里面有了这样的老师,为什么易中天还会那么火。




 
PomBom @ 2008-06-19 18:22

  一,于海,当代社会学理论
  按道理讲,这应该是我最最喜欢的一门课了,光看看这门课要讲到的思想家的名字,我就激动得要死:沃勒斯坦,丹尼尔·贝尔,霍克海默,马尔库塞,安东尼·吉登斯,齐格蒙特·鲍曼,列维·施特劳斯,米歇尔·福柯……可是,它恰恰是我最最失望的一门课,失望到听了几次之后我就再也不高兴去上。

  于海老师的这门课给我的感觉是,激情的成分大于智性的成分,天马行空发挥的成分大于条分缕析讲解的成分。他本人给我的感觉是,他或许是一位passionate believer,但不是一位scientific thinker。这让我非常失望。于老师是个有激情的人,不看讲义也不拿卡片,他可以滔滔不绝讲上半个钟头,然而内容多半和这门课,和那些闪闪发光的名字没有什么关系。他热衷做的事情,是向听课学生灌输某些他笃信的价值观。可是,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多么希望他能多讲讲他研读经典的心得体会,和我们分享在思想的小道上和这些思想家不期而遇的惊喜,但是很遗憾,他没有这样做。

  二、曾奕,中国社会思想史 
  曾子其人其事,我在上他的课之前已经听师兄师姐讲过很多遍了,估计以后还会一直口耳相传讲下去。比如,曾子管“当代”不叫“当代”,叫“本朝”(这个段子每次讲出来都会引起一片笑声,屡试不爽);曾子蓄了一大把山羊胡子,上课穿马褂布鞋;曾子讲课厚古薄今愤世嫉俗,语气活像鲁迅笔下的九斤老太,老爱说一代不如一代。以上种种,都让人感觉他是个遗老式的人物(从他被我们戏称“曾子”也可以看出来),虽然不到四十岁,心理年龄却像有四百岁。用旧式文人作人物评传的笔法写他,就是:曾子者,新化人也,名奕。其人笃志学古,以言语抗俗、相貌奇癯、识见多不与世合见称复旦大学社会学院,诸生以子呼之,虽不乏戏谑之意,敬畏之心乃见焉。

  等到上了曾子的课,我才觉得,他真是一位好老师。他上课常发表骇人听闻的观点(用演协的人惯用的说法,叫挑战常识),比如,孙中山是祸国殃民的乱臣贼子。乍一听,真让从小接受党的教育的我们觉得不太习惯。然而,曾子自有一套言之成据的东西来支持他的这些听上去有些违背常识的说法,而这些东西的角度之独特,往往是我们闻所未闻的。他为什么说孙中山祸国殃民呢?原因很简单,孙中山搞礼制改革嘛,大家都不要穿长袍马褂布鞋了,都改穿西装皮鞋。但这样一来,中国广大农村纺织的土布就卖不出去了,这可是几千年来农民赖以存活的经济基础哇。于是农村经济恶化,中国就局势大坏啦。曾子讲的这些,比起高中课本那一套纯粹灌输的说辞,可高明多了。尽管不乏可议之处,听罢就觉得,真不得了。
 
  而曾子最可爱的地方,就在于他深信他所讲的这一套东西。每次他发表这些观点时,语气之恳切,神情之专注,再加上他以古非今批判当下阴暗面时表现出来的痛心疾首,都让教室里面发出笑声。我仔细想过,这些笑声表达的含义是什么呢?我猜,有认同(我靠,说得太好了),有感叹(这个老师怎么这么牛哇),有反对(简直是胡扯嘛),有同情(唉,曾子在这个社会可怎么活啊),更多的,就是单纯的欣赏,觉得老师讲得好玩有意思。

    曾子身体力行地告诉了我,一个独立思考、严谨踏实又热爱自己所研究的东西的中国的知识分子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先复习去。明天接着写。



 
PomBom @ 2008-06-18 21:18

  哲学家德里达接受法国电视记者采访。满是傻气的记者要求德里达对着摄像机镜头谈谈他的“爱情生活”。挽着依偎在自己身边的妻子,德里达迟疑了片刻,给出的回答是:无可奉告。

  因为这,德里达在我心中的地位高大不少。本来,我对他的学说并没有兴趣,对他的生平也了解无多,可是这则可入外国《世说新语》的轶事明白告诉我,作为一位哲学家或者说思想家,他十分清楚他的言论的底线在哪里。爱情作为完全私人的事件,是不可言说的,你要对着数以万计的电视观众讲了,除开满足普通大众的窥私癖和让媒体的多少有些阴暗的心理得逞之外,别说作为思想家的尊严,连作为一个普通人的颜面都难以保存。

  之所以突然拈出这件事情来说,是因为,刚刚晓得一位相熟的朋友失恋了。她告诉我的那一刻,我除开惊讶之外,没有太多的同情。真对不起,可这是实话。

    她大一的时候没有男友,和我聊天,常常感叹。等到大二有了男友,整天腻在一起,课也不怎么去上,很勤便地在BBS上晒自己的幸福。我读过她在日月光华的love版上发的帖子,不很喜欢,很不理解。爱情不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么?有什么必要公之于众?还写得那么自怜,仿佛天和地之间只剩了这一对恋人。我知道“干卿底事”的故实,也明白局外人到底难以懂得恋爱中人的想法。但是,二人世界中,无论怎样爱,都与外人无关;而把爱公之于众,作为某种程度上炫耀的资本,那么很难赢得我的尊重,因为,在我看来,爱得这么矫情,很难再算是爱。

    原来读《圣经》,有句话感动了我很久:爱是永不止息。现在我觉得,还要再添一条,爱是不可言说。
爱是多么神圣的一件事情,所以大家聚会嬉闹的时候,逼人喝交杯酒这个节目总能引得狂笑,因为神圣的东西具有的崇高感被降格消解总是最有喜剧效果的。爱又是多么朴素的一件事情——两个人,在一起,简简单单,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到老或死。面对这么一件东西,需要的,是保持足够的缄默和虔诚,并且保证在自己的心底里,它一直在。